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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茂骏捷车辆有限公司1.54%股权

项目编号LH2021CQ0002监测编号G32021HA1000017
标的名称河南华茂骏捷车辆有限公司1.54%股权转让底价(万元)93.560000
挂牌公告期 21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5月21日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挂牌结束日期2021年6月21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的





标的企业名称河南华茂骏捷车辆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文明路南侧淞江产业集聚区白云山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李晓朋所在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万元)6093.56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1100MA40N9XQ7E
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 专用车辆、半挂车、挂车、厢式货车车厢、仓栅车车厢、自卸车、电动车及配件、汽车配件、建筑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环保设备、轻小型起重设备、汽车底盘、消防车辆、高空作业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充电桩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用金属制品、金属结构件、集装箱、方舱、垃圾分类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油水分离环保设备、自动售货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维修;垃圾中转站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城市垃圾中转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农用车、摩托车及配件、建材、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汽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3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吕锦茜90.25922---------
2李晓朋8.20538---------
3漯河车辆总厂从属名称:漯河工程机械制造厂1.5354---------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857.714748-166.463051-166.46305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3304.163615755.9766972548.186918
审计机构河南金奕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年3月31日721.836525-56.952270-56.95227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3518.554094936.3204462582.233648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河南华茂骏捷车辆有限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案》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企业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企业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7)已自行了解标的企业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之间的经营损益,由受让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2、股权工商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漯河车辆总厂从属名称:漯河工程机械制造厂

注册地(住所)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路346号
法定代表人陈平注册资本(万元)406.4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1102719165877R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5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河南  漯河市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漯河市财政局(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漯河车辆总厂从属名称:漯河工程机械制造厂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2021年5月6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漯河车辆总厂从属名称:漯河工程机械制造厂转让国有股权的批复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河南省中地联合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文号中地联合评报字【2021】第0009号
核准(备案)日期2021年5月6日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律师事务所河南展骥律师事务所 转让标的评估值40.253598万元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93.560000
债权金额(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体报名;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元)9356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其他








       

六、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21个工作日交易方式拍卖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吴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395-3336518   0371-6566576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hcqjy@126.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联大厦5楼501交易机构网址www.lhcqjy.com   www.zycqjy.com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