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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阿里山路东侧、龙江路北侧一宗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项目

时间:2022-10-26 17:09:33 | 发布者:管理员

      受委托,漯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阿里山路东侧、龙江路北侧一宗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为 765.85万元。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漯河市政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03日。注册地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202号,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圆整。法定代表人:李军锋,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旧城和棚户区改造(不含爆破);土地整理;园区建设、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租赁、销售、管理与运营;市政、园林、亮化、环卫工程的建设、管理与养护;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汽车租赁。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阿里山路东侧、龙江路北侧一宗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项目,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28993号,土地面积为39039.34平方米,根据豫(2019)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28993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现状利用状况,标的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阿里山路东侧、龙江路北侧,证载用途为仓储用地;现状为空地,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土地为该土地证所载面积的一部分,面积为19637.15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765.85万元。该转让标的目前土地证未进行分割,受让方受让后,分割后具体面积以不动产部门测量为准。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相关内部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复。

四、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体报名;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2022年09月26日,经河南伟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765.85万元(大写:柒佰陆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

六、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①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案》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内容;②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③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④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⑤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⑥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⑦已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①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②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③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④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⑤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⑥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⑦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⑧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⑨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公告中标的土地提供的位置、土地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已用年限数等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4、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因本项目涉及受让后土地分割问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七、公告期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1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2年 11 月09 日17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漯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 765.85 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0395-3336518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5楼501

     网址:www.lhcqjy.com



       漯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